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稿(withdrawal)?
2025-08-19 367

申请撤稿是指在文章发表之前由作者提出终止文章在该期刊的进一步处理。稿件撤稿在学术界是非常敏感的话题,需要特别谨慎处理,一般不建议作者撤稿,除非是在特定的情况下。这里只讨论withdrawal的情况, 不涉及另一种撤稿(retraction)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可以在以下结点考虑撤稿:

1. 在稿件被送审之前

2. 稿件在审理的过程中

3. 收到审稿意见后

4. 文章被接收但仍未发表

提出撤稿的理由一般可以为:

(一)撤稿的常规理由

1. 期刊处理稿件比较慢:这种情况发生于期刊找不到合适的审稿人,或者编辑本身导致的稿件处理周期变长。这里需要提醒作者不能因为心急而主观地认为稿件处理比较慢,要更加客观地看待稿件处理的周期。值得一提的是作者需要在确定收到撤稿成功的通知后再改投他刊,以免造成一稿多投。

2. 投稿后发现稿件中的问题:这类问题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导致的,而且在稿件投出后才意识到,比如实验设计出现漏洞或者数据分析方法不当。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稿件中的错误造成的影响,可以申请撤稿。

以上是两种比较常见的有正当理由的撤稿申请,极少数情况下,也会发生因为作者之间沟通不畅而导致的意外一稿多投,或者是在稿件投出后意识到的其它可以接受的理由。

(二)非常规撤稿

1. 一稿多投:区别于上面提到的意外一稿多投,这里的一稿多投是指作者有意而为之。这种情况多发生于为了缩短稿件的发表周期或者发表在较高影响因子的期刊,作者会将稿件投稿到两个甚至更多的期刊,待稿件收到审稿意见或者接收后而将处理比较慢的期刊或者低影响因子的期刊申请撤稿。但是这种因学术不端而进行的撤稿申请一旦被发现,稿件很有可能被投稿的所有期刊拒稿,有时甚至会被期刊列入黑名单,影响以后文章的发表。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期刊采用同一个投稿系统,这也就提高了一稿多投的识别度,而且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会影响作者以后向该系统的投稿。

2. 不接受审稿意见或者无法针对审稿意见进行修改: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审稿意见繁多或者负面,而作者对此产生的抵触情绪或者没有信心对稿件进行修改而引发的撤稿。这种撤稿之所以会被认为不道德是因为会导致编辑和审稿人时间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