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首次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年龄,博士放宽至40周岁
2026-04-27 6 4月22日,教育部发文称: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年龄条件,将招聘年龄条件放宽至38周岁(含)以下,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和岗位需要,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退役军人、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放宽至40周岁或再作适当放宽”。

此前的教育部通知中,放宽年龄限制仅针对部分地区或特殊群体。
如2025年明确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2020年提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

一般来说,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用惯例,各地教师招聘公告普遍将年龄条件设为“35 周岁以下”。
此次通知意味着,这是教育部首次明确将全国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通用招聘年龄条件放宽至38周岁(含)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