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所高校明确:取消科级建制!
2025-10-13 153

最近,高校内部管理改革又有了新动静。

10月4日,兰州大学在一篇名为《强师赋能启新程 砥砺奋进谱华章》的文章中,提到了一项重要举措:“取消科级建制,下放三级内设机构岗位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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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看起来挺“制度化”,但翻译成通俗一点的意思,就是学校要减少行政层级、弱化官本位思维,让管理更扁平、更灵活。

其实,这并不是兰州大学一家学校在动。过去两三年里,“取消科级建制”“推行扁平化管理”已经成了不少高校在内部治理改革中的关键词。

比如: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今年4月启动扁平化改革,提出取消科级机构设置,将管理岗位控制在全校岗位总量的20%以内。各学院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设立“无行政级别”的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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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音乐学院在2024年的机构改革中,一口气精简了69个处、科级领导职数,撤销了150个教学和直属机构下设系(教研室)科级建制。改革后,学院的机构体系更清晰,职责划分也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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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农业大学早在2020年就进行了类似改革。学校从科级及以下岗位入手,推行扁平化管理。改革后,学院内部的科室数量减少了57%,取消了科长、副科长等职务,设置灵活的“科级干部岗位”,更强调岗位职责而非行政级别。

这些案例有一个共同点:高校们都在主动“瘦身”,希望通过减少层级,让管理体系变得更高效,也让资源流向真正需要的地方——教学和科研一线。

这种趋势并非偶然。教育部早在2017年就提出过,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取消行政级别试点、实行职员制”。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学校意识到,结构精简、权力下放、服务导向可能才是高校管理的未来。

为什么取消“科级建制”?


要理解为什么这么多高校开始取消科级建制,不妨先看看它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的内部机构数量经历了大幅增长。刘继安等学者的研究显示,全国124所高校的内部管理机构,从1980年到2016年,增长了4倍以上。这意味着层级更多、部门更多、行政管理也更复杂。

过去几年,不少高校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层级之间沟通成本高;管理部门以行政逻辑处理学术事务,教师花在教学科研上的时间反而被“行政任务”挤占。

2021年,中纪委机关刊物就曾点名批评,高校存在“官僚主义”现象。文中提到,有些高校管理人员“以行政逻辑干预学术事务”,导致学术氛围受损;还有教师反映,自己一半的工作时间都在应付各种评估、填表和会议。

在这种背景下,取消科级建制就成了一种突破口。很多高校希望通过这一步,先把“管理层次”简化,给组织“减负”,再逐步推动更深层次的机制转型。

2017年,教育部等五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高校推进取消行政级别试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行政权力要更多地服务教学科研。

也就是说,取消科级建制不仅是高校内部的“微调”,更是响应国家层面简政放权的具体动作。

不过,不少教师也提醒,“机构数量的减少,不一定自动带来效率的提升。”有的高校改革后,文件依然多、审批依然慢,只是名字换了。

问题的核心不是“有没有科级机构”,而是“行政逻辑是否真的被改变”。正如山东省政协委员、齐鲁工业大学教授李天铎在一次两会上提到的那样:

“大学去行政化的方向,是让科研人员走专业技术职务,行政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取消行政级别,不是为了去掉岗位,而是要把资源配置的重心重新放回教学科研一线。”

换句话说,取消科级建制只是一个入口,真正的目标,是让学术回归学术,让行政回归服务。

为了让这类改革真正落地,很多高校都在摸索操作路径,比如:

设计要有弹性

取消科级建制,不等于取消中层职能。比如,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就允许各学院根据发展需要,自主设立“无行政级别”的业务部门,这样既能保持组织运转,又能减少层级僵化。

权责划清楚

现在取消了“科级”,那原来的审批、协调、执行权谁来负责?如果事前不设计好,很容易出现“大家都管一点,但谁都不负责”的问题。因此,一些高校在改革中同时出台了“职责清单”和“权责边界表”,让每个岗位的权限、任务、考核都有据可循。

要留“回旋空间

有的高校在改革后发现,部分职能部门被撤销后出现“无人衔接”情况;有的院系对职责分配不适应。为此,一些学校设置了“过渡期”,允许先试点、再推广,并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如果改革效果不理想,可以随时调整。

可以说,这并不是“一刀切”,而是一项长期工程。取消科级建制,只是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