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拟新增博士点
2025-09-15 0

近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发布了《武汉大学拟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共同体领域法学”公示》《武汉大学拟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智能建造”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至10月11日。


公示信息显示,武汉大学拟增设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分别为:0301Z5【共同体领域法学】,所属一级学科为0301【法学】,授权级别为博士、硕士0814Z2【智能建造】,所属一级学科为0814【土木工程】,授权级别为博士、硕士


共同体领域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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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方案介绍,共同体领域法学是适应于我国新时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现实需要而形成的新型交叉学科,是融政治性、人文性、实践性为一体的学科。从2020年中央四部委联合布局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到2023年中央民族大学率先升级成立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再到2025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复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15所高校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自主建设,这一领域的学科发展路径清晰呈现“政策统筹”“机构破局”“学科建制”“体系完善”的梯次跃升。当前,“东西联动”的科研网格、“1+15”的试点格局、“双层级四类型”的基地体系协同发力。


专家组评议意见称,2023年以来,武汉大学秉持独立学科建设思路来探索共同体领域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智库服务、干部培训、期刊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多标志性、引领性成果成绩,目前已经形成科学合理、要素齐全、优势明显、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材体系、师资队伍体系、期刊建设模式、干部培训体系、智库服务体系、管理制度体系等,已经充分具备独立设置共同体领域法学二级学科的基本条件


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武汉大学根据共同体领域法学学科特点和工作实际,进一步设立共同体领域法学的基础理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爱国统一战线的理论与实践、铸牢港澳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与实践、民族事务治理法治体系5个研究方向,以此形成了适应形势要求、契合人才培养内在规律的人才培养体系。


智能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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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议意见指出,工程智能化是国家经济社会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复杂环境下如何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土木工程设计与建造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以培养我国建设行业信息化高层次人才为目标,在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置智能建造二级学科十分必要


武汉大学土木工程具有悠久的历史,首批列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建设名单,在教育部历次学科评估中,均位居前列。目前拥有专任教师 126人,形成了院士领衔、中青年领军、拔尖人才储备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拥有水资源工程与调度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和省级平台,为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条件支撑;近年来,形成了先进土木工程材料与结构、岩土与地下工程、土木工程防灾减灾、绿色施工与数字建造技术等优势领域,在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方法与应用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大量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为智能建造学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可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优势,进一步整合研究力量建设智能建造二级学科,在先进工程材料与结构智能设计、工程智能装备与智能施工、工程全生命周期信息化与智能分析等方向开展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


武汉大学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下自设目录外智能建造二级学科培养目标明确、师资力量雄厚、培养条件优良、培养方案合理可行。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论证,并建议进一步加大学科建设投入和政策保障。